(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10家媒體報導)
內政部長劉世芳30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已蒐整相關事證,將於8月初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表示,此舉是「戰略問題」,必須處置才能嚇阻類似活動在台灣繼續發生。
內政部提出三大聲請理由:一、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協助認知作戰、滲透基層,引介現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引入中資介入選舉;二、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包括何韻詩遭潑紅漆案、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及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三、披著政黨外衣,實為犯罪組織。
刑事局長邱紹洲指出,自2010年迄今,警方以組織犯罪偵辦統促黨相關案件共98案、141人涉案,其中核心幹部32人,重複犯案2次以上者10人,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取財、詐欺、毒品等罪。內政部另查出,統促黨人士滲透台北、新北、彰化、嘉義、苗栗、雲林、台南等7縣市共15間宮廟,擔任主委、副主委等職。
內政部指出,政黨審議會已於2025年1月2日以8位委員中7位同意通過,決議聲請解散。馬士元強調,統促黨創黨以來以消滅中華民國為目標,長期利用民主自由制度的容忍攻擊台灣。若憲法法庭宣告解散,依政黨法規定,統促黨自判決生效日起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成立目的相同的代替組織。
法界人士指出,憲法法庭審理此案可能面臨兩大關卡:一是舉證責任,若舉證顯有不足,大法官可命補正,未補正則裁定不受理;二是判決門檻,須現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目前大法官人數不足可能影響評決[25]。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若兩岸交流的判斷依據由政府片面決定,恐踩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紅線,「多少罪惡假國安之名以為之」[38][37]。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批評,此舉侵害結社自由,違法行為處罰個人即可,質疑「下一步恐解散中國國民黨」[26]。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則表態支持,稱「果斷切除國安毒瘤,才能真正保護台灣2300萬人的生活方式」[15]。
國安人士指出,政黨違憲解散有國際先例,包括西班牙巴塔蘇納黨(Batasuna)及南韓統合進步黨,各國法院裁定核心依據均為「對國家安全產生危害」及「破壞民主體制」[31][30]。
統促黨總裁張安樂同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坦然面對」,但反批民進黨利用政權犯罪更可惡,將蒐集資料聲請解散民進黨,近期可能刊登廣告列舉民進黨涉反滲透法、國安法等案件[32][21][19]。不過,依憲法訴訟法規定,政黨違憲解散案須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提出,過去已有民眾聲請解散民進黨,因不具聲請資格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23]。
學者分析,內政部此舉是啟動「防禦性民主」,直接切斷中國在台協力者的執行體系,政府應藉此建立境外勢力代理人的管理制度[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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