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中國全國人大通過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國際社會普遍質疑此法將對海外人士進行長臂管轄與跨境鎮壓。東海大學政治系主任張峻豪今(28)日分析,此法的核心目的是在法律上維持中共的政治主張與立場,藉此穩固政權。
張峻豪指出,中共自2014年習近平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後,持續以法治手段在國際上展開鬥爭,習近平多次強調要提升涉外法律鬥爭能力、對破壞者進行「制裁」。除了即將上路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還包括2023年通過的《對外關係法》、持續推動的國際私法典起草工作,以及後續預計在刑法上完善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在行政法上完善稅法與網路安全法等法制工作[2]。
張峻豪表示,這些法律完全按照習近平意志進行整體立法,其威權本質更加暴露無遺。從國際法理或長臂管轄來看,不僅台灣,周邊國家勢必都受到影響[2]。
他建議,台灣必須加強與民主國家合作,藉此凸顯中共與台灣在本質上的差異,同時採取「透明化策略」,彰顯中共對港人、藏人、台灣人的作為與實質造成的影響,向外示範給周邊國家看。張峻豪也指出,總統賴清德過去提出中共屬於「境外敵對勢力」,取得相當程度的支持,建議應將民意支持具體轉為推動立法工作的正當性[2]。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等8家媒體報導)
距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上路倒數兩天,台灣官方與民間代表陸續提出具體因應與警示。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9)日表示,中國宗教管理歸統戰部,該法強推的「宗教中國化」本質是統戰工具;內政部已與陸委會合作,在金門、澎湖舉辦宣導,未來將擴及全台22縣市,提醒宗教團體赴中交流注意安全。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批評此法為「宣示性」的域外管轄擴張,書記長范雲則呼籲共同譴責。
陸委會指出,目前中共較明顯的案例是將第三地詐騙犯遣送回中國,但政府擔憂中共可能將政治犯假借一般犯罪名目請求第三國引渡。
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分析,此法象徵中國極權從管制「行為」升級到管制「思想」,並用「民族」取代「國民」認定,擁有中華民族血緣者無論國籍都須服從中共領導,等於正式將「跨國鎮壓」合法化。他強調,台灣民主若崩壞,中共統治正當性才能真正鞏固,這才是台灣最應警戒之處。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則認為,此法真正目標不是外國人,而是海外原中國籍人士——他們在中國國內有親友可作為「軟肋」威脅,中共只需製造一兩個案例即可達到寒蟬效應。
西藏流亡政府駐日內瓦代表赤列曲吉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場邊會議中批評,此法以立法方式抹除西藏人身分認同、文化與語言,形同「文化種族滅絕」。西藏與維吾爾族代表呼籲各國向北京施壓廢除該法。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8家媒體報導)
距《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上路倒數最後一天,日本跨黨派議員團體與台灣本土社團同步發出強烈譴責,學者則進一步分析此法對全球華裔及台商的具體威脅。
日本4個國會議員聯盟30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中國撤回該法。維吾爾議員聯盟會長古屋圭司表示「民主國家絕對無法容忍」,西藏議員聯盟會長山谷惠里子則強調「這不是干涉內政,尊重民族尊嚴是普世價值」。南蒙古議員聯盟幹事長山田宏指出,已有歸化日本的中國出身者因批評中共而遭中國警方騷擾,此法將使在日華裔噤聲[10][9]。
台灣北社等本土社團同日召開記者會,北社社長羅浚晅將該法第21條(強化民族認同)、第41條(統戰法律化)、第63條(域外追責)合稱為「426條款」,批評這是「奇葩」設計,並點名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只是執行中共法律的棋子」[7][5]。學者陳文甲示警,第63條對「破壞民族團結」定義模糊,賦予中共執法者極高裁量權,台灣民眾過境中國或他國都可能遭跨國鎮壓[7]。
中經院副研究員王國臣進一步分析,此法並非只針對中國境內,而是鎖定全球「所有華裔」——包括美國華裔學者余茂春、日本參議員石平、菲律賓國防部長鐵歐多洛等案例,中共可自行認定其祖籍來源並加以處罰。他並指出,該法第45條要求企業配合促進民族團結,在中國的台商將被迫配合,預期中共將對台發動更兇猛的經濟脅迫[6]。
聯合報引述專家統計,該法全部65條中出現「應當」義務高達53次,涵蓋各級政府、教育機構、宗教團體、企業甚至未成年父母。專家警告,此法對台操作採「非統即獨」邏輯,過去台獨有明確定義,現在「不支援統一、不認同共同體」即視為台獨,維持現狀的空間恐被沒收[4]。熟稔兩岸情勢的官員則批評此法為「天朝律令」,中共將要求台商公開表態支持統一,否則可能面臨刑法追訴[3]。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8家媒體報導)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1)日正式生效,國安官員首度系統性提出政府因應三路徑:強化民眾風險識讀、建立防堵跨國鎮壓協力者機制、深化民主國家合作。官員指出,政府正研議透過法制與跨部會合作,針對資金流向、組織聯繫及資訊操作建立防範措施[10]。
國安官員明確點出八大高風險族群,包括海外維吾爾、藏人、蒙古族;海外華人異議人士;外國議員與政治人物;記者、學者與智庫研究員;台灣官員與一般民眾;跨國企業與供應鏈廠商;網路平台內容創作者;宗教團體與海外信眾[7][3]。官員特別提醒,外企提倡非紅供應鏈、參與對中出口管制或進行「強迫勞動調查」,都可能成為制裁目標[7]。
官員歸納中共跨國鎮壓六大手段:域外立法管轄、海外秘密警察站監控(全球53國102個站點)、「以家勒人」株連制裁、濫用INTERPOL紅色通緝令、煽動資助刑事化、獵狐與天網行動;統計顯示2014年以來已有逾1萬名境外異議人士遭跨境綁架或強迫遣返[1]。
官員批評該法將國家認同與民族屬性混為一談,稱「信媽祖必須是中國人」是極端漢人沙文主義[9]。官員也指出,歷史上首位「跨境鎮壓」受害者為孫文[4]。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0家媒體報導)
總統賴清德今(1)日在中執會首度公開回應此法,批評這是「以團結之名,行同化與消滅之實」的惡法,強調「絕不會接受,更不會坐視中共想要把『紅色恐怖』與『統戰滲透』的黑手伸進台灣社會」。他並提出五大反制方向:強化全民識讀與公務員教育訓練、建立預防及反制工作、規劃完善援助及保護機制、積極向國際發聲、與友盟國家建立合作機制。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法最終目的是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連報紙上寫「中華民國7月1日」未來都可能成鎮壓對象。他公開質問「哪一個政黨會公開支持,或是不願意大聲反對?」若不反對,就等同服膺中共領導。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座談會上指出,此法標誌著中共對台法律戰已從「反對台獨」轉向「強制促統」,並舉例連魯迅的著作在該法概念下也可能被視為「破壞民族團結」。他推估不久將有具體案例被推出,以展現中共「是認真的」[53]。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陳玉潔指出,該法第60條要求企業制止內部「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行為」,台商在中國營運風險大增——員工對台灣認同的表述、配合國際供應鏈發布新疆強迫勞動法遵聲明,都可能被認定違法[37]。第54條鼓勵投訴舉報,將使內部言論風險大幅增加[37]。
警政署宣布已責令全國警察機關全面提升情資蒐報,防範在台人士遭跨境監控或恐嚇,並呼籲民眾勿成為境外敵對勢力「在地協力者」[26]。
美國眾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主席穆勒納爾批評此法「具有反烏托邦色彩」,多名跨黨派參議員聯合提出決議譴責[28]。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布魯克斯表示,此法可能讓現有跨國鎮壓行為更有法律依據,強迫少數民族接受以漢文化為主的單一民族認同[29]。
台師大教授范世平在座談會上研判,中共下一步可能制定「國家統一法」,甚至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台灣特區政府籌備委員會,邀請有知名度的台灣人擔任主委,讓統一「不是未來式,而是現在進行式」[62]。
立委林楚茵引述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說法,赴中國失聯、盤查、限制自由人數較上月再增加13人,其中一貫道人士再增加3人[27]。
警政署宣布已責令全國警察機關全面提升情資蒐報,防範在台人士遭跨境監控或恐嚇,並呼籲民眾勿成為境外敵對勢力「在地協力者」[26]。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先不去預設立場中共一定會針對海外人士做出限制,以免掉入互相猜疑的陷阱[43]。
(新增自由時報、三立新聞、中央社等12家媒體報導)
美國民主黨眾議員麥高文、肯納與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等14名跨黨派眾議員,聯名致函國務卿魯比歐,要求譴責該法為強迫同化與跨國鎮壓工具,並與理念相近國家協調反制,包括加強執行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15][11]。
好萊塢影星李察吉爾在華爾街日報投書指出,該法是習近平時代影響最深遠卻最少受關注的法律之一,明確授權追捕居住在任何地方的中國政策批評者,包括美國本土在內。他舉例,美國公民盧建旺因在曼哈頓經營中國「海外警察站」被判刑,如今該法為此類行為提供法律掩護。他呼籲美國決策者認清該法本質,稱這是「美國絕對輸不起的考驗」[13]。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批評該法為「逼統法」,第10條將「維護國家統一」列為強制義務,不積極促統即可能被認定為「煽動民族分裂」,連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日前「一國兩制在台灣難以被接受」的言論都可能觸法。他呼籲政府聯合澳洲、英國、美國及歐盟成立「反中國跨境鎮壓法律防禦同盟」,並全面徹查台灣境內秘密警察站[14]。
台北地院國安專庭法官許凱傑在座談會上預測,中共將比照「懲獨22條」模式,針對該法公布更具體的規範與「頑固分子」名單,否則立法無實際效果。他分析該法第2條要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第20條要求父母教育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顯示中共已將自身綁架在「中華民族」概念之上[1]。
律師林智群分析,該法初期將針對中國本國人、異議份子及新疆西藏同情者,但也可能對台灣人下手,建議出國避免前往泰國、柬埔寨、越南等親中國家[16][12]。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呼籲政府即刻啟動國安專案,全面徹查中共假借同鄉會、文教社團、地下商辦或特定親中政黨組織為掩護,隱藏在台灣的秘密警察站與監控據點[14]。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0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日宣布,將從預防、保護、反制三面向因應,並成立行政院層級的「跨境鎮壓跨機關協處平台」,由政委馬永成、林明昕督導,整合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跨部會力量,並設定標準作業流程,提供受迫害者保護與心理支持。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坦言,所有國安相關法律在立法院都很難通過,修法是考慮選項,但目前仍在既有法律架構下準備。政府不會公布黑名單,但中國人來台均須經審查。陸委會將強化兩岸交流案件審查,涉統戰疑慮不予許可,並研議修法或立法反制跨境鎮壓,禁止加害人入境。援助機制包括專線報案電話、個資外洩協助變更、免費心理諮商、在陸家屬返台就學、海外關懷服務等。
美國國務院以背景說明方式回覆媒體,稱此法為「有問題的」法律,向境外個人與組織強加廣泛義務,要求推動中共議程否則面臨報復;美國將捍衛主權,保護境內個人免受外國政府越權侵害。多名聯邦參議員也發布聲明,批評此法賦予北京「近乎無限的權力」,將繼續反擊中共削弱他國主權的企圖。前AIT理事主席卜睿哲則呼籲華府施壓中國,要求澄清該法適用範圍[3]。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在例行記者會上稱,該法完全沒有「模糊入罪」、「非統即獨」問題,民進黨的說法是「造謠抹黑」,目的是煽動兩岸對立、恐嚇台灣民眾。她並稱,若台獨勢力實行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必將依法受到懲治。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呼籲,任何赴中旅遊廣告、必要文件都應標示「風險警示」,如同香菸酒類警語,並建議民眾出國盡量選擇民主法治國家[14]。
藏人行政中央駐台灣代表處嚴厲譴責此法,認為北京將民族同化政策制度化,警告台灣恐面臨文化滲透、統戰與認知作戰等新挑戰[10]。
美國聖湯瑪斯大學教授葉耀元分析,此法核心是透過「不確定性」達到恐怖平衡與自我審查——讓民眾不知道紅線在哪、不知道自己是否違法,這正是中共想要的目的[4]。
前立委邱毅分析,阻撓兩岸交流、搞去中國化、歧視在台陸配、阻撓兩岸觀光等行為的發動者,都可能被列入追責範圍[8]。
(新增中時電子報、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8家媒體報導)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3)日接受廣播專訪時指出,該法與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最大不同在於,台灣首度被納入中共「民族工作」範疇,且將「維護國家統一」提升為法律義務,代表對台法律戰進入新階段。他示警,赴中風險恐再升高,台商、媒體、學界都可能受衝擊[13][12]。
外交部長林佳龍昨(2)日受訪時批評,這是違反文明社會的作法,世界各國不會接受中共跨境鎮壓[6][1]。
民進黨中國部分析,該法升高台灣政治人物、學者、媒體、企業及公民團體赴中交流的人身風險,並擴大對國際友台人士的威懾效果,核心目的是使台灣及國際社會因擔憂政治或商業代價而產生自我審查[7]。
面對該法威脅,台灣網民在海外社群平台發起「爭當第一個國際通緝犯」運動,以反共言論與諷刺圖文正面迎擊,展現台式幽默[8]。
醫師蔡依橙分享,有朋友入境中國時被關進「小房間」,手機遭完整複製調查,最終幸運全身而退。他示警建議不要前往中國、香港、澳門,也不要在這些地方轉機[11]。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一名湖北籍中配親口坦承婚前曾受統戰訓練,需定期回報在台生活細節及友人個資以示忠誠,並警告新法上路後「認真會抓人」,呼籲台灣人在國外謹言慎行[10][2]。
科技專欄作家林修民以自身在東京遭中國大媽質問「為何不寫中國台灣」的經驗,示警在肯亞、緬甸、伊朗、北韓、俄羅斯、巴基斯坦等親中國家,台灣人可能遭拘留甚至被送往中國。他建議台灣企業在這些國家應盡量採用當地僱員,避免派遣本國人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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