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籍女移工宿舍產死胎,裝桶拋入水溝遭判刑
- 法官判6月徒刑、緩刑2年,未驅逐出境
- 另起情侶產死胎埋花盆再棄公園,各判5月
(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地院審理兩起遺棄死胎案件,均依遺棄屍體罪判刑。其中一起為25歲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在宿舍產下死胎後,將遺體裝桶從2樓拋入大排水溝,被判刑6月、緩刑2年,且未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艾女2025年5月8日來台,在台中市潭子區某公司任職並住宿舍。同年10月29日清晨,她在宿舍2樓浴室產下胎兒,因未曾產檢且缺乏醫療協助,胎兒早產且肺部發育不全,出生後短時間內死亡。艾女沖洗胎盤後,為免他人發現,將死胎裝入桶中,從宿舍2樓曬衣場陽台拋入路旁大排水溝。當日上午6時許,晨運民眾發現水溝內有嬰屍報警,警方循線查獲艾女。
法官審酌艾女犯後坦承、態度良好,且無前科,依遺棄屍體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法官認為無證據顯示她有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未宣告驅逐出境,艾女可繼續在台工作。
另一起案件為一對年輕情侶,女子在台中老虎城購物中心女廁產下死胎後,以垃圾袋包裹帶回,先埋入花盆放置社區中庭,因花盆流出屍水,再移至春社公園棄置。法院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各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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