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將自然死亡父親遺體裝行李箱棄置水溝
- 法醫鑑定排除他殺,檢方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
- 台大鑑定陳男為中度智能不足,依法減刑
- 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 檢方將研議是否上訴[1]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去年7月新北市新莊區發生箱屍案,29歲陳姓男子將70歲父親遺體裝入紅色行李箱棄置水溝,一度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聲押。檢警深入調查後,法醫解剖鑑定確認陳父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無他殺或毒害跡象,檢方撤回殺人罪嫌,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陳男經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為中度智能不足,面對父親突發死亡時判斷、應變及抗壓能力顯著低於一般成年人,符合刑法第19條限制責任能力規定,依法減輕其刑。法官同時指出,陳男仍選擇深夜戴帽戴口罩、利用行李箱搬運遺體棄屍,且遭逮捕時高喊「我無罪,我有人權」「你這樣是傷害罪」等語,顯示具備基本法治觀念,未達完全不罰程度。
法官審酌陳男明知父親死亡卻未妥善辦理後事,違反人倫並增加司法機關查明死因困難,但考量其中度智能不足、家庭經濟困難、犯後坦承且無故意犯罪前科,並曾遭羈押,認為已受相當教訓,依遺棄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檢方已收到判決,將研議是否上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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