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歲黃翁將病逝長子遺體推車棄置溪中
- 檢方確認死因為自然死亡,排除他殺
- 黃翁辯稱「不知道要通知警察」
- 檢方考量高齡與照顧困境,建請從輕量刑或緩刑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4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86歲黃姓老翁,與60歲、自幼罹患小兒麻痺且長期臥床的長子同住,照顧其生活起居近50年。今年2月20日晚間,黃翁發現長子躺在床上手腳冰冷僵硬,已明顯死亡。他伴屍一天後,於隔日晚間7時許,將遺體裝入手推車,從住處推到附近大新二號橋,從橋面欄杆縫隙將遺體推入埔心溪中。
2月22日,黃家其他子女返家探視發現大哥失蹤,經追問,黃翁才說出「人死了丟到溪邊」。家屬報警後,警方當晚在埔心溪尋獲遺體。檢警相驗及法醫鑑定確認,長子死因為小兒麻痺、營養失衡導致自然死亡,排除他殺。
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黃翁涉犯家庭暴力罪之遺棄屍體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方考量黃翁行為時已逾80歲,依法得減輕其刑;且無前科,偵訊時坦承犯行,並供稱「不知道要通知警察」。檢方審酌其高齡、素行及「老老照顧」的處境,建請法院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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