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聯邦法官撤銷川普移民法院逮捕政策
- 裁定ICE擴大逮捕權限「武斷且反覆無常」
- 恢復前朝僅限國安威脅等特定情況才能逮捕
- 本案為該政策兩個月內第二度司法挫敗
- 國土安全部批判決是「司法激進主義」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畢茨(P. Casey Pitts)今天發布71頁判決,撤銷川普政府允許在移民法院範圍內進行逮捕的政策,裁定這類行動「武斷且反覆無常」。
判決指出,川普去年1月展開第二任期後,ICE撤銷原有指引,擴大在移民法院內外的逮捕權限,並將短期拘留期限從12小時延長至72小時;司法部移民審查行政辦公室也跟進。畢茨認為,川普政府撤銷原有規範時未依《行政程序法》提出合理論據,是「完全無決策可言」,也未評估逮捕行動對當事人出席意願造成的「寒蟬效應」。
本案源於一名尋求庇護者在舊金山移民法院結束聽審後遭逮捕。判決恢復前朝拜登時期作法,即移民法院內僅在國安威脅、緊急危險及追緝公共安全威脅等特定情況下才能逮捕,短期拘留上限回歸12小時。
這是該政策兩個月內第二度受挫。5月紐約聯邦法官已禁止在移民法院逮捕,但僅限紐約;加州裁決撤銷的是全美政策。國土安全部法律總顧問柏希瓦爾在X平台批評此判決是「赤裸裸的司法激進主義,助長反美和開放邊界的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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