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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官裁定川普驅逐挺巴學生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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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巴勒斯坦簽證聯邦法官言論自由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加州聯邦法官裁定川普驅逐挺巴學生違憲
  • 法官指此舉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
  • 訴訟由史丹福學生報提起,稱校園已現寒蟬效應
  • 律師讚裁決,強調言論自由不限於政府認可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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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官魏斯(Noël Wise)28日裁定,川普政府針對在校園內發表支持巴勒斯坦、批評以色列言論的非公民大學生,撤銷其簽證並啟動遣返程序,此舉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同時也違反第五修正案。

魏斯在裁決書中指出,政府不能僅因外國學生發表不受歡迎的政治言論就吊銷簽證。她寫道:「如果我們只能『自由地』表達對政府及其領導人的讚揚之詞,那麼言論自由就只是空談。」她強調,川普政府的策略已對大學校園產生寒蟬效應,非公民學生因害怕被驅逐而不敢發聲,「沉默震耳欲聾」。

此案源於史丹福大學學生報《史丹福日報》(Stanford Daily)提起的訴訟。該報指出,部分國際學生因面臨驅逐威脅而辭職、拒絕受訪或要求匿名。魏斯在裁決中援引專家意見,認為以色列在加薩的行動已構成種族滅絕;她也提到,去年9月保守派組織「美國轉捩點」創辦人柯克(Charlie Kirk)遇刺後,批評他的人同樣遭到當局報復。

代表「個人權利與表達基金會」提起訴訟的律師菲茨派翠克(Conor Fitzpatrick)對此裁決表示讚賞,強調「在美國,言論自由不只屬於那些發表政府認可言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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