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移民局宣布境內轉綠卡須回母國申請
- 境內調整身分被定調為「行政恩賜」而非普遍權利
- 持觀光、留學簽證者境內轉綠卡將面臨嚴審
- 逾期居留者若遭拒後離境,恐觸發3或10年禁止入境條款
- 援助團體批評此舉迫使人口販運倖存者返回危險國家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22日發布政策備忘錄,宣布暫時在美國的外國人若欲取得綠卡,須返回原籍國,透過境外領事館申請。USCIS發言人卡勒表示,此舉是讓移民系統回歸法律初衷,而非鼓勵鑽漏洞。
這項政策將境內調整身分(I-485)定調為「行政恩賜」與「少數特殊情況下的例外」,而非普遍適用的移民手段。官員被指示在判定是否適用特殊救濟時,應逐案考量,並全面採取「自由裁量權」審查。
移民律師陳威宇分析,備忘錄雖未直接修改法律或取消境內調整身分,但明確表達聯邦政府將大幅提高境內申請綠卡的批准門檻。未來審查將更趨嚴格,持觀光(B1/B2)及留學(F-1)簽證入境後申請調整身分者,將面臨嚴峻挑戰。
備忘錄將「逾期居留或違反簽證規定」、「入境時具備長期留美意圖」及「刻意利用境內調整規避領事館程序」等行為列為「負面因素」。以觀光簽證或ESTA免簽入境後與美國公民結婚申請綠卡者,過去只要婚姻真實多能通過,未來恐遭質疑入境意圖。F-1留學生則將被更積極審查其最初來美是否「純粹為了唸書」。
工作類簽證方面,H-1B與L-1因具備合法「雙重意圖」受直接影響較小,但備忘錄仍加註不保證獲得裁量批准。O-1、TN、E-2等簽證亦可能受到慢性衝擊。
陳威宇指出,一旦移民官擴大使用自由裁量權拒絕申請,申請人若選擇離境,恐觸發逾期居留的「三年或十年禁止入境」條款,陷入進退兩難困境。近期已出現多起申請人在身分逾期後遞交I-485,遭拒絕後直接轉入移民法庭遣返程序的案例。
援助團體「希伯來移民援助協會」批評,此舉迫使人口販運倖存者及遭受虐待的兒童回到他們逃離的危險國家,才能申請綠卡。此政策是川普政府過去一年來強化移民措施的最新一步,此前已縮短學生、文化交流訪客及媒體人員的簽證期限,國務院今年1月宣布已撤銷超過10萬張簽證。
(新增聯合報、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8家媒體報導)
聯合報報導,移民律師許俊良指出,備忘錄明確將具備「雙重意圖」的H-1B工作簽證及L-1跨國經理人簽證排除在從嚴審查範圍之外,這兩類簽證持有人的境內調整身分路徑不受影響[3]。F-1學生簽證、B1/B2觀光商務簽證、E1/E2投資貿易簽證及O-1傑出人才簽證持有人,則將面臨更嚴格的綜合審查。
許俊良強調,備忘錄要求移民官在依裁量權拒絕申請時,必須在拒信中詳列所有正負面考量因素並具體說明理由,申請人仍保有上訴移民法院的管道[3]。他提醒,目前社媒流傳「境內調整身分遭全面扼殺」等說法過度簡化,持F-1、B1/B2等簽證者應諮詢律師評估個人風險,而非自行放棄申請。
聯合報報導,LinkedIn共同創辦人霍夫曼批評,此舉迫使AI研究人員、員工和學生離境排隊,對科技業「以及整個美國都有害」[2]。創投業者大衛多夫則形容這是「國土安全部有史以來最荒謬的舉動」,指出印度申請人可能等上數十年,俄羅斯人則因美國無使館而無處可辦[2]。
人道組織「世界救濟處」總裁格林痛批,新政將迫使完全符合法律資格的家庭面臨夫妻分居、骨肉分離[1]。ETtoday報導,前USCIS官員蘭德直言「這項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把人拒於門外」,並提醒川普先前已禁止100多個國家的人民返回美國[1]。
今日新聞報導,USCIS未說明新政策何時生效、申請人是否須在整個申請期間待在海外,以及已辦理中的案件是否受影響[9]。僅強調能提供「經濟利益」或符合「國家利益」者,可能仍可留在境內辦理。
三立新聞報導,旅美學者翁履中分析,這份文件最大的改變不是法律條文,而是美國政府對移民的態度轉變——未來不再只是檢視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而是更強調「是否值得被留下」[10]。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