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因家暴糾紛對警員辱罵、比中指並恐嚇「殺人放火」
- 被帶回派出所後失控踢踹拘留室並揮拳襲警
- 造成3名警員頭部、手部擦挫傷
- 新竹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拘役40日
- 陳男坦承犯行並與員警達成和解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新竹縣陳姓男子因與母親發生爭執,警方到場處理家暴糾紛時,陳男將怒火轉向執法人員,對女警連環飆罵「你神經喔」、「第一天當警察」等語,並朝員警比中指,更出言恐嚇「要殺人放火」、「你們死定了」。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陳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本案發生在去年7月30日上午11時許。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接獲報案,派員前往關西鎮一處民宅處理家庭糾紛。陳男見到所長、警員和實習生到場後情緒失控,數次逼近女警,迫使員警拔出警棍戒備防禦。陳男退回住處後,再朝員警比中指並出言恫嚇。
陳男被依法逮捕帶回關西分駐所後,情緒依舊暴走,在拘留室內瘋狂踢踹玻璃與椅子。所長、警員及實習生上前施以保護管束時,陳男直接揮拳攻擊,造成現場3名警力分別受有頭部、手部擦挫傷。
法院審酌,陳男無視國家公權力,於員警執行公務之際無法克制情緒而辱罵,並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公務;惟念及陳男坦承犯行,並與員警均達成和解,量處上述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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