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哲敏二審判9年8月,已放棄上訴
- 高院31日召開延押庭,郭喊話檢方撤回上訴
- 律師主張若檢方上訴拖延,盼准交保或科技監控[1]
- 高院諭知候核辦
郭哲敏籲檢方撤回上訴 盼速入獄服刑
已沉寂1報告5篇5家追蹤自
88會館洗錢郭哲敏高等法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經營地下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二審遭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8月。由於羈押期限將屆,高院31日再度召開延押庭,郭哲敏當庭向檢方喊話,希望檢方撤回上訴,「不要浪費司法資源」,讓他儘快入監服刑。
郭哲敏表示,他對二審的刑度及犯罪所得均已放棄上訴,希望檢方也撤回上訴,讓案件確定,以便趕快發監執行。他強調自己沒有逃亡動機,想接受判決早日去執行。
郭哲敏的委任律師李秉錡指出,郭哲敏沒有逃亡動機,想接受判決早日去執行,對檢察官上訴表示尊重,但如果檢方上訴導致審判程序拖延,希望法官給予交保機會。律師施宣旭則表示,郭哲敏對罪刑及犯罪所得均不上訴,想直接發監,可證明沒有逃亡意圖,若持續羈押而未執行,將影響其累進處遇積分。律師李婷安也說,郭已坦承犯行,若檢察官執意上訴,希望法官可提高保金或採更嚴格的科技監控方式讓郭交保[1]。
高院最後諭知候核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