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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外包員工收涼水費 嘉檢依貪污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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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環保局涼水費貪污治罪條例追加起訴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嘉縣環保局外包司機涉私運廢樹枝並收涼水費2000元
  • 嘉檢依貪污罪追加起訴侯男及李男
  • 2人另獲加油卡加值11公升不法利益
  • 檢方因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且自白,建請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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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縣環保局外包公司駕駛侯男及同事李男,被控去年8月間私自駕駛公務車載運陳姓婦人委託的廢樹枝逾百公斤,並收取涼水費2000元。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追加起訴。

起訴書指出,侯男與李男任職的公司承包嘉義縣環保局環境衛生維護計畫標案,2人須依派工日誌表駕駛環保局車輛外出執行工作,屬依法委託從事公共事務的公務員。李男於去年8月16日徵得侯男同意後,由侯男於同月22日駕駛資源回收車,前往朴子市某地以抓斗抓取陳婦所有的廢樹枝約100至200公斤,載至六腳鄉清潔隊回收場放置。陳婦為李男鄰居,因而請託清運。

事後陳婦交付涼水費2000元予李男,侯男分得1500元,2人另獲得環保局提供的加油卡加值超級柴油11公升(油資284元)不法利益,隨後遭警方查獲。檢方審酌2人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且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依法減輕其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本案因與侯男前案所涉圖利案件相牽連,全案依法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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