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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自製鋼珠爆裂物投擲高中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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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咪酯校園安全爆裂物高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楊男自製2枚鋼珠爆裂物,5月9日凌晨投擲進鳳山高中校園
  • 第一枚未爆,第二枚爆炸但威力不足,無人傷亡
  • 警方隔日拂曉出擊逮捕楊男,查獲5罐喪屍菸油及製彈工具
  • 雄檢依毒品、槍砲、公共危險3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 楊男否認自製爆裂物及意圖販毒,檢方以手機對話紀錄駁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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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鳳山一名24歲楊姓男子涉嫌自製爆裂物,今年5月9日凌晨兩度投擲進住家旁的國立高中校園,巨大爆炸聲驚醒周邊住戶,連家中寵物都驚慌逃竄。所幸第一枚未順利引爆,第二枚雖爆炸但威力不足,當時校園內空無一人,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校舍損害。

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鎖定楊男,於5月10日清晨6時至7時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逮捕楊男。警方在屋內查獲5罐含有微量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油)的煙油,驗前淨重共998.45公克,以及鋼珠、製彈工具等證物。據了解,楊男利用塑膠罐當容器,在蓋子鑽孔裝設引線,填入火藥粉與金屬、非金屬珠作為增傷物,製成具殺傷力的爆裂物。

高雄地檢署偵結後,認定楊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以及刑法故意以爆裂物炸燬現未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罪等3罪。檢方審酌其手段惡劣,嚴重影響校園安全與社會治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分論併罰。楊男偵訊時僅坦承持有爆裂物,辯稱引燃是為測試殺傷力,否認自製及意圖販售毒品,但檢方調閱其手機對話紀錄後認定說詞不足採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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