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名男大生被控自製爆裂物並引爆6次
- 全案移審嘉院後裁定羈押禁見
- 余男不服聲請撤銷羈押遭駁回
- 嘉院認定余男有勾串及反覆犯罪之虞
- 余男自承「爆裂物爆掉時,我會有成就感」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廢棄校園爆炸案,余姓、周姓2名男大生被控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於高雄宿舍及嘉義租屋處,依網路資訊自製爆裂物,並在嘉義縣中埔鄉山區空地等處引爆6次,導致廢棄培英國小校舍毀損。全案經檢方起訴,5月28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嘉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
余男不服羈押處分,向嘉院聲請撤銷。嘉院審酌後認定,余男曾以情緒勒索或恐嚇文字要求周男繼續參與犯罪,有勾串共犯之虞;且余男橫跨數月反覆製造多顆爆裂物,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余男在偵查中自承「我覺得這樣很刺激,爆裂物爆掉時,我會有成就感」。嘉院依比例原則,認為余男對公眾危害較大,無從以羈押以外方式防免,駁回其聲請。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