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摻FM2迷昏妻子後性侵得逞
- 妻子醒來驚覺褲子遭更換,赴醫院驗傷報警
- 事後雙方和解,妻子具狀為丈夫求情
- 法官認情堪憫恕,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3年7月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市一名人夫為滿足私慾,於2025年1月間將含有FM2成分的藥物摻入水中讓妻子喝下,趁對方昏迷失去意識之際加以性侵得逞。妻子隔天醒來驚覺褲子遭更換,隨即赴醫院驗傷並報警,事後還在先生包包內發現多種安眠藥物及保險套。
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男子坦承犯行,妻子也指證歷歷。法官考量男子犯後坦承、雙方已達成和解,且妻子具狀為丈夫求情,希望從輕量刑,認定其所犯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法定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狀符合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予以減刑後判處3年7月徒刑,可上訴。
(新增中時電子報、三立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案件後續發展:妻子在案發後已與丈夫離婚,且丈夫過去曾有妨害自由前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