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TOD 3.0第三階段都市計畫今發布實施
- 新增9處捷運站,總適用場站達66站
- 提供公益性設施最高可獲50%增額容積獎勵
- 申請增額容積須取得低碳建築標示及設置充電車位
- 自108年推動TOD已收取約162億元代金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新北市政府今(20)日發布實施TOD 3.0第三階段都市計畫案及修正要點,因應捷運汐東線開工、三鶯線即將完工通車,新增9處捷運場站納入增額容積適用範圍,總計適用場站達66站。
新增站點包括環狀線Y05站、Y22站,土城樹林線LG09站、LG12站,汐東線SB11站、SB12站、SB13站、SB15站,以及三鶯線鶯桃福德站。此外,配合塭仔圳市地重劃開發案,調整輔大站、泰山站的類型、適用比例及範圍,並整併浮洲火車站。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針對捷運站周邊建案,提供托老、托幼或社會住宅等公益性設施,最高可獲取50%增額容積獎勵。自108年推動TOD至今,透過回饋機制已增加約6187坪多元公益設施,包括社會住宅、公共托育中心、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日間照顧設施等,並在捷運場站周邊增加公共汽、機車停車位約1183席,另收取增額容積代金約162億元,挹注捷運、停車場、社會住宅及公益設施建設經費。
為落實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本次同步修正申請許可要點,未來申請增額容積應取得低碳建築標示與建築能效標示,並與市府簽署協議書,將30%法定車位設置為充電車位。另為打造捷運周邊友善人行環境,鼓勵商業區採「頂蓋型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規劃,市府給予免計建蔽容積獎勵。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