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歲陳男騎車未依停車再開標誌停讓遭攔查
- 酒測值0.25毫克超標,辯稱僅吃水果
- 陳男因緊張當場失禁,警方鋪紙板載回警局
- 警提供乾淨褲子讓其清洗更換
- 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另開罰最高9萬1800元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市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警員陳宗豪、李柏侖,7月22日下午5時許巡邏行經鳥松區清華街與本昌巷口時,發現一名61歲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之交岔路口未依規定停讓,上前攔查。
員警接觸後察覺陳男散發酒氣且雙腿顫抖,陳男辯稱僅吃水果、否認飲酒。經實施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已超標。陳男得知結果後情緒緊張,自稱要「烙賽」,下一秒竟真的失禁,現場一度尷尬。
因無法立刻清理,員警利用巡邏車上的紙箱厚紙板及報紙鋪墊座位,將陳男載回派出所,讓其至廁所清洗,並提供乾淨褲子替換。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未停讓)及第35條(酒駕)舉發,合計最高可處9萬1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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