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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女友保管帳戶 4年遭領287萬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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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台南地院同居詐欺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老翁將帳戶交女友保管,4年內遭領287萬
  • 帳戶餘額僅剩443元,老翁流落街頭由社會局安置
  • 女友未出庭答辯,法官判賠200萬元
  •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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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一名70多歲、腿腳不便的老翁阿榮,自2020年起與女友小鳳(化名)同居,出於信任將2個金融帳戶的存摺、印章、提款卡及密碼全數交由對方保管,僅授權她在生活必要時代為提款。今年2月雙方吵架後,阿榮被趕出同居住所,取回帳戶時發現餘額僅剩87元與356元,合計443元。

阿榮查閱交易明細發現,4年內小鳳共計提領高達287萬餘元,且每當有大筆金額(如國民年金、弱勢補助)入帳,便會在當日或隔日領光,每次提領數萬元,明顯超出每月約1.5萬元的生活開銷。阿榮最後無處可去,由社會局介入安置。

小鳳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答辯。台南地院法官認定,小鳳提領金額超出合理範圍,且未能證明合法保有款項的理由,構成「權益侵害型不當得利」,判決應給付阿榮2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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