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與丈夫陳文中,於2022年選舉期間接受中國福建省平潭實驗區台灣事務工作部(台工部)無償資助,以52名民眾名義化整為零輸入4320劑中國製快篩試劑,並發送給選民行賄。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撤銷一審判決,改依反滲透法加重改判兩人各5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兩人犯非法輸入醫療器材及投票行賄罪,各判3年8月,但未認定違反反滲透法。檢方針對反滲透法無罪部分提起上訴,邱瑞蓮夫妻也上訴主張無罪。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原審法律適用有誤,兩人行為除構成非法輸入醫療器材罪外,也構成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資助交付賄賂」罪,應從重論罪。
高院指出,中國長期以軍事威脅、外交圍堵、輿論戰、法律戰及心理戰等方式威脅我國國家安全,並滲透我國社會,企圖干預、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社會安定。被告在疫情嚴峻期間,配合中國以無償資助快篩試劑的懷柔方式,製造國內防疫矛盾、分化國民,不僅影響醫療器材管理及國人健康,也藉發放快篩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破壞選舉公平、公正,危害民主法治及國家安全。
高院審酌兩人犯罪動機、手段、輸入快篩數量、賄選規模、受影響選民人數及邱瑞蓮最終未當選等情形,改判兩人各5年8月、褫奪公權4年,並宣告扣案手機、筆電、快篩試劑、名片文宣袋等物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自由時報報導,邱瑞蓮於高院審理時激動喊冤,卻遭法官當庭打臉,唸出她感謝「兩岸同胞」的訊息[2]。聯合報則指出,邱瑞蓮曾擔任台北市長蔣萬安2022年參選時的內湖後援會總幹事,但後援會表示,邱瑞蓮涉嫌發送快篩試劑是為競選里長,參選後即已離開總幹事職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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