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芳里長參選人黃守睿涉送禮行賄100名選民
- 禮品含電風扇、米、油、醬油等,總值11.9萬元
- 黃男與母親、妻子及友人共4人被依投票行賄罪起訴
- 收禮選民涉受賄罪,另案偵辦中
- 黃男等4人偵訊後分別以5至15萬元交保
瑞芳里長參選人送禮涉賄選 4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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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瑞芳賄選里長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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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新峰里長參選人黃守睿,被控夥同母親、妻子及友人,以發放電風扇、米油等禮品方式行賄100名選民,基隆地檢署今(14日)偵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起訴4人。
起訴指出,黃守睿自2024年起擔任新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並規劃參選今年第5屆新峰里里長。為求勝選,黃男邀邱姓友人出資6萬8000元購買100台KINYO牌14吋電風扇,並夥同許姓母親、林姓妻子,購買壽豐七星米、五穀雜糧麵、金蘭醬油及台糖沙拉油各100份,總價值11萬9100元。
今年6月6日上午,黃男等人在其經營且已掛上選舉看板的「新豐禮儀社」,假借社區發展協會名義,向100位選民發放每份價值1191元的禮品組合。黃男於9月3日登記參選後,檢察官洪郁萱於9月21日指揮搜索,查扣電風扇、七星米等賄選品及發放名冊,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90人到案。檢方複訊後,命黃男15萬元交保,邱男及黃母各10萬元交保,黃妻5萬元交保。
檢方認定,黃守睿與母親、妻子及邱姓友人均涉違法交付賄賂罪;收受禮品的選民所涉投票受賄罪嫌,則另案偵辦中。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佳秀強調,公平選舉為民主基石,查賄團隊必定嚴加查辦,呼籲全民勇於檢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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