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市林姓里長參選人涉送禮賄選,檢方諭知3萬元交保
- 林男於9月26日交付價值700元禮品給一名選民
- 禮品包括花生油、白米、米粉、罐頭及泡麵等
- 檢方認犯罪嫌疑重大,但證人均到案無羈押必要
竹市里長參選人送禮涉賄 3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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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竹地檢署偵辦里長參選人涉嫌送禮賄選案,日前接獲情資,指新竹市一名林姓里長參選人以餽贈禮品方式尋求支持。檢方指揮新竹市調查站、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共同偵辦,今(7)日通知林男、一名選民及兩名證人共4人到案,並查扣相關禮品。
檢方查出,林男涉嫌於9月26日交付價值約700元的禮品給選區內一名選民,作為尋求投票支持的對價。禮品包括花生油、白米、米粉、鮪魚罐頭、巧克力粉、鹽、砂糖及泡麵等。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檢方表示,雖有羈押原因,但考量證人均已到案且證述明確,認無羈押必要,諭知3萬元具保。
新竹地檢署呼籲,參選人應以政見及服務爭取支持,勿以餽贈換取選票;選民也應拒絕賄選,如發現疑似情事可保留事證向檢警調機關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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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壹蘋新聞網、聯合報、中央社等8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主要為新竹縣尖石鄉村長參選人、台南市兩里長參選人及高雄市里長參選人之賄選案,與先前新竹市里長參選人送禮案屬不同案件。
新竹縣尖石鄉村長參選人送禮案
新竹縣尖石鄉甘姓村長參選人涉嫌於今年9月間,交付價值約2,000元之禮品(含沙拉油、醬油、麵條、米、罐頭、餅乾、柚子、八寶粥等)給選民,尋求支持。新竹地檢署昨(8)日拘提甘男並傳喚5名選民到案,扣得相關禮品。檢方訊後認定甘男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10]。
台南2里長參選人招待旅遊案
台南地檢署10月7日同步偵辦兩件以招待旅遊方式賄選案。安平區王城里某里長參選人與丈夫涉嫌於9月下旬,以現金1萬元贊助廟祠進香活動,補貼旅遊及餐宴,行賄25名選民。佳里區塭內里某里長參選人則涉嫌於6月上旬,以借用里回饋金名義,高額補貼招待百餘名選民參加觸口自然教育中心旅遊及餐宴。檢方訊後,2名參選人均以10萬元交保,另有2名涉案人各以5萬元交保[7]。
高雄三民區里長參選人送米麵案
高雄市三民區王姓里長參選人涉嫌委託邱姓、蔣姓樁腳,將關廟麵、白米等物資交付給吳姓、洪姓選民。雄檢10月7日發動搜索傳喚5人到案,認定參選人及樁腳涉投票行賄罪、選民涉受賄罪,分別諭知8萬元、5萬元、5萬元及3萬元、3萬元交保[2]。此外,大寮區某現任里長今(8)日上午也被檢調帶走,疑為準備參選的妻子發放公糧米涉賄,案情仍在釐清中[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