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冬山鄉大進村長候選人陳明陽涉送米賄選
- 檢方搜索2處所,傳訊9人,查扣蓬萊米等證物
- 複訊後認定違反選罷法,諭知5萬元交保
- 陳明陽挑戰爭取連任的現任村長張進益[2]
- 檢方提醒發送物資等行為均可能構成賄選
宜蘭村長候選人涉送米賄選 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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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山鄉大進村宜蘭賄選陳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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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宜蘭縣冬山鄉大進村年底選戰傳出賄選案。無黨籍村長候選人陳明陽(壹蘋報導為陳姓參選人)涉嫌假借發放蓬萊米等物資名義,尋求選民支持。宜蘭地檢署肅貪小組檢察官曾尚琳於12日指揮警方、調查站,持搜索票搜索2處所,傳訊9人到案,並查扣蓬萊米、麵條、罐頭、爆米花及飲料等證物。
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陳明陽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5萬元交保。大進村此次有兩人登記參選,陳明陽挑戰爭取連任的現任村長張進益,兩人皆為無黨籍[2]。
宜蘭地檢署呼籲,賄選不限於現金,發送物資、走路工、招待旅遊或餐宴、贈送禮品禮券、代繳費用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構成犯罪,檢舉獎金最高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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