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頭城頂埔里宋姓里長參選人涉賄選,5萬元交保
- 涉嫌招待里民到台北看舞台劇、吃大餐爭取支持
- 檢方傳訊27人,認定行賄罪嫌重大
- 檢舉獎金最高2000萬元
宜蘭里長參選人招待看劇吃大餐涉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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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賄選里長選舉頂埔里頭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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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報導)
宜蘭地檢署偵辦頭城鎮頂埔里宋姓里長參選人涉嫌賄選案,檢方昨日指揮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縣警局刑警大隊及礁溪分局,傳訊27名相關人士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宋男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令5萬元交保。
聯合報報導,宋男為無黨籍,51歲,大學畢業,此次尋求連任,頂埔里長選舉為兩人角逐。他涉嫌邀請里民前往台北觀賞果陀劇場舞台劇,並安排至餐廳用餐,藉此爭取選民投票支持[1]。
宜蘭地檢署呼籲,賄選不限於現金,走路工、招待旅遊、餐宴、贈送禮品或禮券、代繳費用、免費接送或提供勞務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構成犯罪。民眾若發現賄選,可撥打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請按4)或掃描「檢舉賄選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達2000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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