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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里長參選人送電影票涉賄 3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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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板橋區賄選里長選舉電影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板橋里長參選人涉以包場電影票賄選
  • 檢調搜索3處,約談26人到案
  • 劉姓參選人30萬交保,其父50萬交保
  • 另名工作人員5萬元交保
  • 劉男與其父遭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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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東森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檢署接獲線報,板橋區一名劉姓里長參選人,涉嫌於今年5月間以無償發放包場電影票的方式,對有投票權的里民進行賄選。檢察官邱舒婕於9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前往劉男住處等3處執行搜索,並約談劉男、其父親、工作人員及證人共26人到案說明。

複訊後,檢方認定劉男、其父親及一名工作人員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令劉男30萬元、劉父50萬元、工作人員5萬元交保,其中劉男與劉父並限制出境、出海。

新北地檢署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民眾若知悉賄選情事,可撥打檢舉專線提供線索,檢舉因而查獲者還可獲得高額獎金,盼全民共同維護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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