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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里長參選人假捐贈行賄102戶 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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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桃園地檢署楊梅賄選里長選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楊梅區郝姓里長參選人涉以協會捐贈名義行賄102戶
  • 今年1月及6月分別致贈每戶2000元及3000元現金
  • 檢方傳喚13人,扣押30餘萬元賄款
  • 郝男與吳姓樁腳各10萬元交保,郝妻4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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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楊梅區一名郝姓里長參選人,為求連任,涉嫌利用其兼任福德正神信眾協會理事長身分,夥同葉姓妻子及吳姓樁腳,假藉協會捐贈清寒家庭名義,於今年1月30日及6月13日,兩度向選區內102戶家庭分別致贈2000元及3000元現金,總計行賄金額逾30萬元。

桃園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楊梅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經蒐證後於15日傳喚郝男等4名被告及9名證人到案,並扣押30餘萬元賄款。檢方漏夜偵訊後,認定郝男、葉女及吳姓樁腳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郝男及吳姓樁腳各10萬元交保、葉女4萬元交保,另名郭姓被告請回。

桃檢強調,公平公正選舉是民主政治基石,呼籲民眾若發現賄選、賭盤、假訊息等不法,可撥打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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