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前科犯參選內湖里長 引發爭論
已沉寂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壹蘋新聞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五分里里長選舉出現爭議,參選人王健陞被揭露曾於2021年意圖性侵同事女友,遭判刑1年10個月並已服刑完畢。由於該選區僅王健陞一人登記,形成同額競選局面。
對此,台北市議員陳宥丞表示,犯罪行為應嚴厲譴責,但犯罪者服刑付出代價後,社會也應給予更生人重返社會的機會。台灣基進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則公開質疑,她追問陳宥丞「你確定要繼續力挺這位王健陞先生,幫他站台嗎?」並要求陳宥丞說明立場,不要逃避[2]。
吳欣岱指出,王健陞這兩天持續閃避媒體、不願說明,她認為所有里民都有權知道此事,並呼籲針對性侵害、兒少性剝削等與公共安全高度相關的犯罪,建立更清楚、分級的前科揭露制度[2]。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公視新聞、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8家媒體報導)
王健陞於9月7日傍晚透過臉書宣布退出內湖區五分里里長選舉,表示參選造成大家不安與反彈,經反省後決定退選,未來將以其他方式替社會做事[8]。
退選後法律效力
由於王健陞已完成登記,《選罷法》第31條規定已登記為候選人不得撤回登記,台北市選委會表示將依查證資料提報委員會審議,若無不符資格規定,王健陞仍將列名選票[10]。
陳宥丞回應
曾雇用王健陞的民眾黨議員陳宥丞表示,經與王本人及家人討論後達成退選共識。陳宥丞坦承過去未深入了解判決書內容,並表示自己應深刻反省,擔任公眾人物的標準應更嚴格審慎檢驗[9]。他也說明當初聘用王健陞,是因王父母懇切託付,希望給予穩定工作環境讓父母安心[2]。
修法倡議
陳宥丞呼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針對強盜、搶劫、殺人及性侵害等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罪行,應更嚴格規範參選資格,值得跨黨派深入探討[6]。前立委王婉諭則倡議選舉公報應揭露候選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紀錄,並以刑法褫奪公權構成要件為門檻,限定於故意犯罪[10]。
- 吳欣岱服務處接獲死亡威脅電話,已報案
- 王健陞退選不具法律效力,仍可能出現在選票上
- 吳欣岱呼籲中央檢討性犯罪前科參選資格揭露制度
展開完整內容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