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榮法以43名親友人頭進口4300劑快篩,無償供選民取用
- 檢方認定不構成賄選,依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
- 一審判5月,高院今撤銷改判3月、緩刑2年
- 法官認定動機非牟利,無嚴懲必要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新黨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張榮法,為規避衛福部食藥署每人限輸入100劑快篩試劑的規定,向配偶、親友等43人收取個人資料作為人頭,從大陸廈門「寶太」生物科技公司進口4300劑新冠病毒快篩試劑,無償放置在萬華區競選總部供民眾取用。
檢警獲報後,於2022年12月13日前往搜索,查扣1835劑快篩試劑。台北地檢署認為快篩試劑難以影響投票意向,不構成選罷法賄選罪,但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將張起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月,張榮法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今(19日)撤銷改判,判處張榮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確定。合議庭審理認為,張坦承犯行,犯罪動機是使多數民眾取得快篩試劑檢驗有無染疫,非為牟取個人經濟利益,沒有嚴懲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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