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抽驗82件端午食品,1件泰式甜辣醬違規
- 該產品檢出甜味劑但外包裝未標示
- 已要求下架,最高可罰300萬元
- 衛生局籲選購完整標示、顏色自然產品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端午節將至,彰化縣衛生局針對縣內粽子製造場所、傳統市場、大賣場、生鮮超市、南北雜貨店及蛋品製造商等進行稽查,共抽驗肉粽、鹼粽、調味醬及包粽食材(包含鹹蛋黃、蝦米、糯米、肉品、菜脯、花生、蔬菜等)計82件。
檢驗結果顯示,僅1件「泰式甜辣醬(甜雞醬)」不合格。該產品檢出的甜味劑醋磺內酯鉀雖符合限量標準,但外包裝未標示該食品添加物名稱,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衛生局已當場要求下架,並移請負責廠商所轄衛生局調查辦理,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建議,消費者選購時應優先選擇商譽良好、具完整食品標示(包含品名、內容物、有效日期、原產地等)的包裝產品,挑選外觀顏色自然的食材,切勿購買來源不明、散發刺鼻味、顏色過於鮮豔或異常潔白的產品。購買後應依特性妥善保存,冷凍食品存放於-18℃以下、冷藏食品於7℃以下;未立即食用完畢應儘速放入冰箱,勿於室溫放置超過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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