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青埔「置地廣場桃園B區」由國泰人壽斥資百億元開發,近日遭爆第三期兩棟建築物高度(58.8公尺及59.9公尺)逾越桃園國際機場圓錐面航高限制,恐需拆除約4層樓。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建管處)今(19)日表示,已完成初步行政檢核,將全面釐清辦理過程與審查依據,並依結果妥適處理。
行政檢核發現,本案各期建照雖均依當時法令檢附航高資料,但各階段航高檢討內容前後不一。103年環境影響說明書曾記載建築高度不得超過飛航高度限制線(約60公尺),但民航局同年函文指該內容與先前函復意旨不一致,開發單位隨後刪除該限制。106年定稿環評卻再次引用「實際高度不高於地表60公尺」內容,並據此認定不影響飛航安全。相關資料前後差異是否影響後續審查,已納入檢核範圍。
桃園機場公司今年4月依規定查報障礙物後通知市府,市府已通知開發單位改善並列管追蹤,同時請其向民航局確認實際超高幅度與飛航安全影響。市府表示已與開發單位達成共識,將協助辦理超高部分拆除及變更設計。
此案亦傳出吳姓建築師疑因扛責輕生[2][1],引發外界對建築師執業環境的討論。建管處表示,此案屬單一個案,市府已於去年建立更嚴謹的航高通案審查機制,要求建照申請檢附基地海拔高程資料與航高管制切結書,強化建築物絕對高度審查。市府樂見並支持建築法及建築師法相關修法,將持續與中央主管機關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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