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大男大生捷運月台未經女友同意環抱,遭認定性騷擾
- 校方裁處心理輔導與性平課程,葉男不服提行政訴訟
- 法院判決:交往關係不構成永久同意身體接觸
- 判決書指「以交往關係排除性自主權,形同讓伴侶成奴隸」
- 女方已明確表達拒絕碰觸,當下推開反擊證明不同意
- 葉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今日新聞、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國立政治大學一名葉姓男大生,2022年5月在捷運月台未經當時女友同意,從後方強行環抱,遭女方推開並揮拳反擊。兩人分手後,女方在社群平台發文揭露交往期間的騷擾言行,政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後認定葉男性騷擾成立,裁處其接受心理輔導與性平課程。
葉男不服,主張情侶間本有親密互動,擁抱是為安撫情緒,向校方申復、申訴均遭駁回,轉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法院判決指出,即使雙方曾是情侶,也不代表永久同意任何形式的身體接觸,更不能因此失去身體自主權;判決書強調,若以交往關係排除性自主權,「形同讓伴侶成為奴隸或洩慾工具」。法院認定女方先前已明確表達不希望被隨意碰觸,遭環抱當下又立即推開並反擊,足以證明不同意該次接觸,校方處分無違法,判葉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