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證實員警赴「油不得你」韋姓製作人家中查證
- 檢舉指影片疑以AI合成賴清德聲音,恐誤導民眾
- 刑事局稱未強迫下架或限制人身自由,僅建議調整
- 藍營民代聲援製作人,質疑警方「查水表」
(綜合中央社、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刑事局今晚表示,針對員警赴「油不得你」影片韋姓製作人家中了解內容,是因接獲檢舉,指該影片疑以AI深度偽造技術合成總統賴清德聲音,可能使民眾誤認為是總統本人發言,因此依法受理檢舉並進行查證。
刑事局強調,查證目的在於釐清事實、保全證據、了解影片製作經過,並提醒韋姓民眾,影片可能造成民眾誤認或持續擴散,建議自行評估是否先行調整或下架。警方並未強迫要求下架,也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表達意見權利。
媒體報導,韋姓製作人遭警關切後,藍營民代聲援,質疑此舉為「查水表」。
(新增自由時報、中央社、今日新聞等8家媒體報導)
## 法律專家:AI深偽總統聲音恐涉刑責 律師林智群指出,該影片以AI偽造總統聲音,非單純模仿或言論自由;若戰爭時有人偽造總統宣布投降,難道不違法?[8]依《刑法》第220條,錄音、錄影可能「以文書論」,若冒用特定人士聲音使外界誤認為本人,且足以造成損害,恐涉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罪[4][3]。若涉及選舉,更可能違反《選罷法》,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8]。資深法律專家也強調,深偽技術並非一律違法,須綜合判斷是否冒用他人名義及是否足以造成損害[4][3]。
## 綠營:盜用聲音非言論自由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示警,若大量低成本AI假影片結合境外假訊息產業鏈,恐讓民眾難辨真假,造成選民麻痺、降低投票意願[7][6]。林楚茵則批評,國民黨過去最會打壓言論自由,現在反過來指控別人;重點不是總統,而是「任何人」的聲音都不該被盜用[6][5]。媒體人詹凌瑀直言,黃國昌故意把法律問題包裝成政治迫害,連大一刑總都教過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檢警接獲檢舉本來就可依法調查[10]。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也痛批國民黨「全黨護違法」,言論自由不包括造假的權利[9]。
## 韋淳祐反擊:查人速度遠快於查油 韋淳祐透過粉專表示,刑事局員警到他家「建議自行評估」下架影片,父親直呼「這不就跟以前一樣了嗎?」他質疑,中聯6月底通報毒油,一個月過去問題油品仍未全面回收,反觀一支談苯駢芘的影片,警察隔天就站在他家門口[1]。他喊話賴清德、卓榮泰,只要其中一人親口說「我要求他下架」,他可以下架,但「人民心裡那個還沒拿到的答案,下架不了」[1]。
## 律師:聲紋屬個資,AI應用須授權 「蘭天律師」黃秀蘭指出,最高法院已認定「聲紋」屬於個人資料,受個資法保障;肖像權亦屬民法第195條之其他人格法益。使用真人聲音建立AI模型,原則上應事先取得本人授權[5][4]。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12家媒體報導)
## 刑事局完成檢測確認AI深偽,將報請檢方偵辦 刑事局以兩套深偽影音軟體完成檢測,確認「油不得你」影片中賴清德聲音為AI生成,將出具檢測報告,預計報請檢方指揮偵辦,釐清是否涉及《刑法》第210、216及220條偽造文書罪,不排除通知製作人韋淳祐說明[9]。警方也將函文食藥署確認影片所述內容是否構成假訊息[9]。
## 學者:AI政治宣傳須有揭露義務 陽明交大科法所所長金孟華指出,AI深偽最大風險是降低假內容成本卻提高可信度;凡利用AI模擬他人聲音、影像製作政治性內容,應有明確揭露義務,對刻意偽裝成真實發言者應建立更明確的法律責任與處罰機制[5][2]。
## 藍營開記者會提七問,質疑警察國家 國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書記長林沛祥質疑「難道中華民國已變成警察國家了嗎」,並提出七項具體問題,包括案由為何、警方以何法律身分通知、為何無書面通知、是否要求下架、誰下令調查等,要求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高層出面說明[8][6]。牛煦庭諷刺賴清德「頒布《萊爾法典》」,許宇甄則批公權力雙標製造寒蟬效應[8]。
## 民進黨團:言論自由不包括偽造 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強調,言論自由不包含偽造、假訊息與誹謗,該案依《刑法》蒐證,是否違法尊重司法判定[4]。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表示,假冒國家元首恐引發社會混亂,有必要請司法單位調查清楚[3][1]。
## 陳沂、練鴻慶提不同法律見解 網紅陳沂聲援指出,影片明顯屬創作內容,一般觀眾不至於誤認旁白為總統本人發言,動用國家公權力恐造成寒蟬效應[7]。中時電子報評論則認為,該影片不構成偽造文書,因電磁紀錄雖為準文書,但偽造文書定義須「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而影片一開始即以「我就是苯駢芘」設定,旁白非冒充總統本人[10]。
## 韋淳祐質疑查人速度遠快於查油 韋淳祐透過粉專反擊,中聯6月底通報毒油,一個月過去問題油品仍未全面回收,反觀一支談苯駢芘的影片,警察隔天就站在他家門口[9]。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