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地院法官張浩銘調動新北失敗,匿名在法官論壇發文批評
- 遭砲轟後一人分飾兩角再發文,因IP相同被踢爆
- 向司法院謊稱帳號被盜,導致啟動第一級資安調查
- 懲戒法院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6個月,約逾60萬元
- 張浩銘庭上盼僅判申誡或罰俸2個月以下[1]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高雄地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至新北地院遭拒,在法官論壇匿名發文批評新北院審查程序草率,事後為平息風波,竟向司法院資訊處謊稱「帳號被盜」,導致司法院啟動第一級資通安全調查。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15日)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約逾60萬元,可上訴。
張浩銘原為律師,2024年12月23日派任高雄地院候補法官。去年3月10日他以雙親扶養、醫療有特別需要為由,向司法院申請優先調動至新北地院,但新北地院5月27日召開法官會議後決議不同意。張浩銘當晚以VPN院外連線、暱稱「不吐不快」,在法官論壇發表標題為「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的貼文,內容指「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會議程序好草率」等。
貼文引發其他法官輪番砲轟,張浩銘為替自己「取暖」,一週後再化名「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發文與學長姐筆仗,卻被發現兩文IP相同,遭踢爆一人分飾兩角。去年6月4日下午,張浩銘先後以電話及電子郵件聯繫司法院資訊處,宣稱貼文非本人所發、帳號遭盜用,並稱高雄地院資訊室已在調查何人盜用帳號。由於法官帳號被盜屬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資訊處立即啟動調查,確認貼文確由張的IP發出,且雄院資訊室從未接獲啟動調查通知。張浩銘見事跡敗露,同日傍晚致電、寄信向資訊處道歉。
法評會認為,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用,與刑法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僅有一線之隔」,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請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開庭時,張浩銘辯稱事後經多位長官教導才「支撐到現在」,盼僅判申誡,若要罰俸希望總額在2個月以下,並稱「會繼續做好審判工作」[1]。職務法庭認定張浩銘未能謹言慎行,導致司法院啟動資安調查,無端浪費行政資源、有損法官形象,判決罰款月俸給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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