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男因露營區深夜喧鬧遭勸阻,隔日開假牌車連轟3槍報復
- 警方於新竹內灣大橋下起獲非制式手槍及子彈31顆
- 苗檢依槍砲、毀損、行使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 檢方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南庄鄉一處露營區今年1月27日上午發生槍擊案。唐姓男子因前一晚與友人在營區深夜喧鬧,遭黃姓女子勸阻後心生不滿,隔日上午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自小客車接近黃女座車,持非制式手槍朝車輛輪胎及葉子板連開3槍後逃逸。
警方報請核發拘票,唐男於1月28日中午遭拘提到案。警方隔日再於新竹縣橫山鄉內灣大橋下河川地,起獲涉案非制式手槍及子彈31顆。
苗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第12條第4項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第9條之1第1項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以及刑法毀損、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案件已於8月17日送審。檢方審酌唐男在公共場所持槍朝素不相識者車輛射擊,危害社會治安,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