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縣市房屋稅稅基重評,呈現「2凍3升」
- 台北市、苗栗縣凍漲房屋標準單價
- 新北市調升5%,影響約9.56萬戶
- 台中市調升15%,僅適用新建、增改建房屋
- 高雄市調升5%,調整194條街路地段率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持續敦促地方政府調整房屋稅稅基,今年有5縣市須重行評定,結果呈現「2凍3升」:台北市、苗栗縣凍漲房屋標準單價;新北市調升5%、台中市調升15%、高雄市調升5%。新標準自今年7月起實施,適用於明年開徵的房屋稅。
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依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及折舊率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作為房屋稅稅基。台北市年初公告,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均不調整,另調整60條路段地段率。新北市4月決議,考量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成長,就鋼骨造等7類構造房屋調升標準單價5%;地段率調整133條街路,影響約9.56萬戶,稅額增加約1億2366萬元。台中市6月決議調升標準單價15%,僅適用於115年7月1日起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地段率不調整。高雄市6月完成審議,標準單價調升5%,地段率調整194條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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