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7月修法推「都更第三條路」,地主可自主重建
- 李同榮點出整合、專業、融資、分配、安置五大障礙
- 信用保證不等於銀行必核貸,高齡屋主融資難
- 高齡住戶面臨施工期間租屋與回住難題
- 李同榮籲政府從獎勵者轉型為風險管理促成者
李同榮揭自主都更五大障礙 籲制度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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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行政院7月16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推出「都更第三條路」,以全案管理、自主都更信用保證及提高特定條件容積獎勵上限等措施,試圖突破傳統建商整合或政府主導的模式。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指出,方向值得肯定,但實務上仍面臨五大障礙,若缺乏完整配套,政策恐難真正落地。
李同榮分析,第一是整合障礙。同一棟老舊公寓可能有自住戶、出租戶、繼承共有戶及高齡屋主,各自對分回面積、現金補償及搬遷安排有不同期待。過去建商主導至少有人協調,自主都更須由住戶自行凝聚共識,「沒有共識就沒有自主,沒有整合就沒有都更」。
第二是專業障礙。自主都更涉及都市計畫、建築設計、容積試算、權利變換、工程發包及資金管理等環節,並非地主自行找建築師、營造廠即可完成。全案管理制度雖是正確方向,但管理機構如何認證、監督,以及工程延誤或成本超支由誰負責,都須明確規範。
第三是融資障礙。政府提出每戶最高600萬元信用保證構想,有助改善融資條件,但信用保證不等於直接提供現金,也不代表銀行必須核貸。銀行仍須評估土地權利、借款人財務能力及還款來源,尤其高齡屋主即使名下房產價值不低,也可能因缺乏穩定收入而難以取得資金。
第四是分配障礙。不同樓層、土地持分及原有權利價值,都可能影響更新後分配結果;營建成本上漲、融資利息及追加預算,也可能造成住戶預期落差。李同榮建議建立透明的財務揭露制度,引入第三方估價與專業審查。
第五是安置障礙。高齡屋主即使同意重建,仍須面對施工期間的居住安排、租金負擔,以及完工後能否順利回住等問題。若缺乏配套,再高的容積獎勵也未必能換來住戶支持。
針對上述障礙,李同榮提出五大配套:建立政府輔導的自主都更整合平台、全案管理認證與履約保障、專案融資與信託機制、權值分配透明與成本公開制度,以及高齡住戶安置與回住保障。他強調,政府角色應從被動審查、提供獎勵,轉型為主動協助與風險管理的「促成者」,「容積獎勵只是誘因,制度保障才是根本;地主自主不是孤軍奮戰,公私協力才能讓都更第三條路真正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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