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鐵駁回微風提出的洩密及評委未迴避兩項異議
- 台鐵已與新光三越啟動議約作業
- 微風仍可向財政部促參申訴審議會提出申訴
- 微風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 新光進駐時程視議約內容而定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鐵公司總經理馮輝昇今(28)日表示,針對微風集團就台北車站商場招標案提出的兩點異議,已於5月24日正式回覆並予以駁回,目前正與最優申請人新光三越進行議約作業。
微風集團於5月4日依《促參法》提出異議,質疑評選過程有洩密情事,且評審委員范雪梅所屬公司曾處理新光人壽事務,未落實利益迴避。馮輝昇說明,關於「洩密」部分,依規定未影響相關程序,故不予受理;關於委員應迴避未迴避的質疑,台鐵諮詢專業律師意見後,也予以駁回[3][2][1]。
微風集團另於5月20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馮輝昇表示,法院已來函要求台鐵於5日內回覆,台鐵將依法妥適處理[3][1]。微風若不接受台鐵的處理結果,仍可向財政部促參申訴審議會提出申訴[2]。
(新增民視新聞、中央社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微風集團後續法律行動的具體時間點與申訴路徑說明:微風已於5月20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台鐵已接獲法院來函要求5日內回覆;此外,微風仍可依促參法向財政部促參申訴審議會提出正式申訴[1]。台鐵總經理馮輝昇重申,議約已與新光三越啟動,將逐條討論後才完成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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