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槽化線壓線爭議,議員質疑法規「超譯」導致大量罰單
- 交通局長王銘德允諾研議單輪壓線不罰
- 申訴中案件將暫緩處理,待統一標準出爐
- 小北路與公園路口已依建議調整標線設計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台南市議員朱正軒今(29日)於市政總質詢指出,市府為引導車流大量劃設「槽化線」,但執法實務將法規「禁止跨越」超譯為「禁止接觸」,只要輪胎碰觸即認定違規,導致大量駕駛人收到檢舉罰單,引發民怨。朱正軒強調,槽化線本質是引導車流、具有容錯功能的緩衝空間,而非不可觸碰的實體禁區;參考日本等國家的導流帶設計,車輛輕微壓到是正常的。
朱正軒進一步指出,過去多起法院判決基於「比例原則」撤銷罰單,法官多認為若車輛大部分仍在原車道、僅車輪微壓邊線,並未達「跨越」程度;若因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駕駛人修正路線而壓線,更不具主觀過失。他要求市府檢討槽化線設計細節,尤其不應再出現「直角式槽化線」配置,以小北路與公園路口為例,直角槽化線會壓縮左轉儲車空間,可能造成後方直行車流壅塞。
交通局長王銘德回應,將由交通局主政,會同警察局、法制處及裁決中心,共同彙整國內行政法院相關判例,研議統一認定標準,朝「單側輪壓槽化線」不予開單的方向修正。對於目前尚在申訴中的案件,將暫緩處理,待完成檢討後再做一致裁處。交通局也說明,小北路與公園路口的標線已依議員建議完成調整,改採更符合車輛實際行車軌跡的導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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