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窄巷雙黃線淪檢舉陷阱,民眾壓線頻接罰單
- 交通局宣布10公尺以下道路原則不再劃雙黃線
- 賴順仁要求市府明確給出塗銷期程與完整清單
- 籲過渡期對待磨除路段暫緩開罰[1]
- 塗銷後應劃設路面邊線與交通寧靜區標誌
(綜合聯合報、今日新聞報導)
台中市路寬未滿10公尺的狹窄巷弄劃設雙黃線,民眾為閃避違停或會車極易壓線,遭檢舉達人大量檢舉,罰單不斷。市議員賴順仁今(26)日於議會質詢,肯定交通局近期宣布「路寬未滿10公尺狹窄巷弄原則不再劃設雙黃線」的新政策,但要求市府明確給出改善期程與配套。
賴順仁提出三項質疑:交通局是否已全面盤點全市「寬度小於10公尺卻劃設雙黃線」的路段總條數與總公里數?若尚未完成,何時能提供完整清單?預計幾個月內能將高檢舉熱區全數磨除完畢?他強調,不能讓市民在漫長等待中繼續無辜受罰。
針對過渡期配套,賴順仁呼籲市府跨局處協調警察局,對已列入待磨除清單的路段研議從寬認定或暫緩開罰;塗銷雙黃線後,應同步劃設「路面邊線」規範停車空間,並設立交通寧靜區標誌,兼顧行車與行人安全。
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未來10公尺以下道路以「不畫雙黃線」為原則,特殊路口採個案處理。既有雙黃線因數量龐大,將優先針對高檢舉熱區進行塗銷、調整或改劃黃虛線,依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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