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宗翰提「駕駛專注管理與交通設計自治條例」構想
- 批超寬道路配低速限與科技執法形同「陷阱」
- 草案明定速限50公里以下車道寬度不得超過3.25公尺
- 黃偉哲表示將參考日本設計研議統一預告標準
- 交通局已完成117處附加式左轉車道改善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台南市議員李宗翰今(28)日在市政總質詢中,拋出制定「台南市駕駛專注管理與交通設計自治條例」的構想,主張交通治理應從偏重裁罰轉向「設計治理」,透過跨局處建立一致標準與防呆機制,改善目前交通局、工務局與警察局各自為政的情況。
李宗翰指出,現行交通治理常出現「道路鼓勵速度、執法懲罰速度」的矛盾現象,許多道路寬敞筆直,卻搭配40、50公里的低速限,再加上科技執法,形同「陷阱」。他批評,道路越寬車速越難控制,最後又得依賴測速照相形成惡性循環,「如果一條路一直拍照取締,但事故型態始終沒改善,問題可能不在人民,而在道路本身」。
草案規劃明定,速限50公里以下道路若無特殊理由,車道寬度不得超過3.25公尺,希望透過道路設計本身抑制車速,而非事後依賴測速取締。李宗翰也強調,「好的道路,不應讓人民最後一秒做決策」,建議參考日本提前預告、漸進導引及道路一致性的設計概念,讓駕駛人提早完成判斷。他批評台南部分道路缺乏提前導引,加上突然縮口、暴力槽化、突出式庇護島等設計,迫使駕駛人在短時間內進行高壓判斷。
市長黃偉哲答詢表示,目前台南並無測速提前預告的統一規範,若中央訂定一致性標準,市府將配合辦理;若中央尚無規定,市府將參考日本等國家設計,研議適合台南的方式。他強調,測速照相罰款並非市府主要財源,也不希望民眾因缺乏警示而受罰,未來將研議在熱門取締路段增加速限提醒、設置緩衝區等措施。
交通局指出,目前已完成117處附加式左轉車道,未改善路口也已增設車道預告標誌,後續將持續盤點優化。庇護島部分,市府要求新設時須退縮分隔島及行穿線,並加強導引設施,避免車輛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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