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保全持4把短刀及空氣槍闖前東家劫財
- 先刺穿主管手機,再強取5萬餘元及人民幣3300元
- 拒捕時持空氣槍射傷2名員警
- 檢方認定無殺人故意,改依傷害罪起訴
- 法院以涉重罪、無固定住居為由裁定延押2個月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桃園一名46歲陳姓男子(聯合報報導全名為陳楷錡)因與前東家發生勞資糾紛,去年12月31日上午攜帶4把短刀及1支空氣槍,前往桃園區泰昌三街的連鴻保全公司辦公室尋釁。陳男先持刀刺穿楊姓主管的手機,再揮刀亮槍,開口恫嚇楊男交出20萬元,最終強取楊男身上的新台幣5萬800元及人民幣3300元。
案發時,陳男假借「應徵保全」名義返回前東家,其餘員工趁隙逃出報警。桃園警分局獲報到場後,陳男拒絕配合盤查,雙方爆發衝突。警方以警棍打掉其手中短刀,壓制過程中陳男持空氣槍朝王姓、蔣姓員警連續射擊,造成王員左小腿、左手及右手腕擦挫傷,蔣員左小腿擦挫傷,雙警負傷仍合力將陳男壓制逮捕。
陳男今年元旦移送檢方複訊後遭法院羈押。本月初羈押期限將至,陳男以無前科、身心不適、租約到期財產需點交為由,聲請以科技監控代替羈押,但法院以涉犯重罪、無固定住居且無具保能力,於本月8日裁定延押2個月。
檢方偵查認為,陳男使用的空氣槍及員警傷勢均未達危及生命程度,客觀上難認有殺人故意,因此未採殺人未遂罪嫌,改依傷害罪論處。全案偵結,依攜帶兇器強盜、妨害公務、傷害及毀損器物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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