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2024年參選總統期間涉違反政治獻金法,監察院去年3月裁罰374萬元並沒入5579萬餘元。柯文哲提起訴願後,監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日前駁回訴願,全案確定。最終僅加重裁罰120萬元部分遭撤銷,合計裁罰254萬元,沒入5579萬餘元維持不變。
柯文哲今(23)日出席活動受訪時感嘆,監察院就是跟地檢署狼狽為奸。他強調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不可以變成政治工具,並指台北地檢署勾結鏡新聞淪為政治打手。柯文哲說,一旦老百姓開始質疑司法,對國家後遺症太大,但離2028大選還很久,「還是要過日子」[5][4]。
民眾黨發言人張彤則批評,監察院配合北檢、北院偏頗起訴內容,將競選小物、演唱會與授權收入扭曲認定為政治獻金。她質疑過去蔡英文的「小英商號」、賴清德的「賴桑小舖」販售競選小物均以發票報稅,為何柯文哲不行?張彤指出,柯文哲是「一罪多罰」第一人,除司法判決沒收2087萬元,監察院還要追殺沒入5500萬餘元,淪為東廠與政治打手[1]。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另揭露,監察院近10年政治獻金查核案件中,整體不處罰比率逾五成,對擬參選人的查核不裁罰比率更高達77%。報告指出,監院今年度預算案數較去年增加26.65%,其中「國家人權業務」計畫增加11.76倍,業務費占比達42.86%,金額是調查、巡查等核心業務的5到10倍,預算配置與憲定職權未盡相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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