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AI書狀亂象頻傳 司法機關推指引規範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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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司法司法院書狀法務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民眾以AI生成書狀打官司,出現幽靈法條與判例
  • 誤用AI提告若無故意捏造事實,不構成誣告罪
  • 專家指本土法律語料稀缺,AI易產生「幻覺」
  • 律師發現AI書狀出現憑空捏造法條與不存在的裁判字號
  • 桃園地院法官在判決中直言「不要用AI寫上訴狀」
  • 法務部啟動專屬語言模型計畫,司法院頒布AI使用指引
  • 法院訴訟輔導科提供程序協助,嚴禁涉實體法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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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近年越來越多民眾在司法案件中以AI生成書狀,卻出現「一本正經說瞎話」的幽靈法條與判例。資深主任檢察官觀察,檢察官收案時偶見具「AI生成痕跡」的告訴或答辯書狀,民眾不諳法律要件,透過AI生成數十頁看似專業、實則「牛頭不對馬嘴」的內容,甚至列入無關法條,形成「撒網式」提告。

針對民眾誤用AI提告是否觸犯誣告罪,主任檢察官指出,誣告罪須「故意完全捏造、虛構不存在的客觀事實」,若當事人僅因誤解法律或聽信AI建議引用不正確法條,屬於法律認知錯誤,不構成誣告。

人工智慧科技基金會執行長溫怡玲表示,本土法律語料稀缺,生成式AI資料庫中簡體中文資料量是正體中文數千倍以上,在缺乏台灣法規與判決文本情況下,AI面對台灣法律諮詢時可能發生「AI幻覺」,現階段只能作為「最初步的輔助與參考」,絕不能取代專業諮詢。

曾任法官的律師張淵森指出,常有委託人拿著AI產出的解答討論訴訟方向,AI在缺乏關鍵事證下給予「過度樂觀」的勝訴預期,影響當事人對案件風險的判斷。他也發現少數律師依賴AI寫書狀卻未查證,導致書狀中出現憑空捏造法條、立法理由等亂象。律師徐承蔭則遇過行政案件委託單位提供AI整理的法院實務見解,查證後發現裁判字號「根本不存在」。

桃園地院7月一項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的民事判決中,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拿到判決後,請找個律師問清楚……不要問AI,不要用AI寫上訴狀,更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是AI寫的」,反映法官的無奈。

為防範民眾誤信「AI代書」司法黃牛,台中地院表示各地院設有訴訟輔導科,提供程序指引、書狀範本等服務,但嚴守「程序協助」,不涉勝算評估或代寫起訴狀。坊間打著「AI智慧法律代書」、「保證勝訴」等宣傳攬客者,依律師法及刑法規定,無律師證書者不得辦理訴訟業務,司法黃牛更涉及詐欺取財罪。

法務部今年6月啟動「法務專屬大型語言模型」計畫,部長鄭銘謙表示將以「可信任AI」為核心,落實隱私與資訊安全、透明可解釋及公平無偏見等原則,導入第三方驗證機制。司法院已函頒「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將AI定位為「審判輔助工具」,僅限協助法官檢索資料、摘要分析及優化作業流程,證據價值判斷、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或量刑等核心工作仍須由法官親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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