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火案更四審14日開庭,辜仲諒出庭
- 被問鄭浩均0.1局失9分還在笑,辜仲諒回「要打屁股」
- 庭後補充「他很認真,只是太不成熟,回去再教育」
- 紅火案纏訟20年,更二審、更三審均無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銷
脈絡更新
(綜合三立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纏訟20年的「紅火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14日開庭審理。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抵達高院時,被媒體追問中信兄弟投手鄭浩均前一場比賽0.1局失9分、在場邊「嘻嘻哈哈」的看法。辜仲諒回應「要打屁股」,庭後步出法院時補充「他很認真,只是太不成熟了,回去再教育」。
紅火案源於扁政府時期二次金改,檢方指控辜仲諒等人利用中信銀行向巴克萊銀行買進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再賣給紅火公司,並透過放出利多消息、大量買進兆豐金股票使股價上漲,紅火公司藉機贖回結構債獲利3074萬餘美元,損害中信金控。一審依證券交易法、銀行法背信罪判辜9年徒刑;二審改判9年8月;更二審、更三審均逆轉無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案件纏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