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辜仲諒因案遭限制出境,聲請赴中商談國際棒球賽事
- 高院裁定繳3億元保證金後,8月12日至16日暫解境管
- 行程包括赴上海談世界12強賽及奧運資格賽、赴杭州主持U12閉幕
- 責付運動部次長洪志昌及律師葉建廷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亞洲棒球總會會長辜仲諒因「紅火案」衍生之中信銀購地案一審判刑7年8月,遭限制出境。為爭取台灣主辦2027年世界12強棒球賽及2028年洛杉磯奧運棒球資格賽,辜仲諒聲請赴上海與世界棒總會長商談,並於8月15日赴杭州主持第12屆亞洲盃U12棒球錦標賽閉幕典禮。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酌會議具公益性、辜仲諒先前多次暫解境管均遵期返國,裁定准予提出3億元保證金後,自8月12日至16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並責付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律師葉建廷。期間屆滿後恢復限制,保證金發還。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