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院裁准辜仲諒赴日參加名古屋亞運棒球活動
- 辜須提出5億元保證金,創個人新高
- 解禁期間為9月20日至28日
- 法院責付運動部次長洪志昌及律師傅祖聲
- 辜仲諒因澄清湖購地案一審判7年8月,遭限制出境
辜仲諒5億元保金獲准赴名古屋亞運
已沉寂2報告5篇5家追蹤自
亞運保金辜仲諒限制出境高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18日裁定,准許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提出5億元保證金後,自9月20日至28日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讓他赴日本名古屋參加第20屆亞洲運動會棒球賽相關活動。法院同時責付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律師傅祖聲。
辜仲諒因涉入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依《銀行法》背信罪判處7年8月徒刑,並遭限制出境及每日定點拍照報到。他以世界棒壘球總會執行副會長及亞洲棒球協會總會長身分,聲請暫時解禁,理由包括受邀參與9月21日開幕典禮及開球儀式、27日晚間閉幕典禮頒獎,期間還需與亞奧理事會主席、日本棒球協會會長等國際人士交流,並以亞洲棒協會長身分宴請各參賽國領隊。
高院審酌相關邀請函、賽程表等資料,認為辜仲諒確有親自出席的必要,且其先前多次經法院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後均遵期返國,本次出境具相當公益目的,因此裁准。本次保金5億元再創新高,較今年3月赴日本參加棒球經典賽時的3億元大幅增加。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高院裁定日期為9月16日
- 傅祖聲律師將全程陪同辜仲諒出返國
- 逾期未返國將沒入5億元保證金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中央社、壹蘋新聞網、東森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進一步揭露高院裁定日期為9月16日,並詳細說明辜仲諒若逾期未返國,5億元保證金將依法沒入,且期限屆滿後即恢復境管與科控。此外,傅祖聲律師將全程陪同辜仲諒出、返國,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與傅祖聲均出具聲明書願任受責付人,確保辜仲諒於28日前入境並隨時到庭。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