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縣警本週擴大執行取締酒駕毒駕專案
- 首波勤務動員117名警力,設11處施檢組
- 唾液快篩陽性或拒絕檢測即依現行犯逮捕
- 警方得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
- 今年迄今已查獲68件毒駕案件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報導)
新竹縣警察局本週起擴大執行「取締酒後駕車暨施用毒品後駕車」專案勤務,首波勤務於5月22日晚間動員117名警力,在轄內重要路口及易肇事路段設置11處施檢組,合計查獲失竊車牌1面、舉發交通違規15件、改裝噪音車12件。
警方同步強化毒駕查緝作為。員警若發現駕駛人有注意力不集中、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施用毒品情形,或車內查獲疑似毒品、吸食器具,將於全程錄影下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若快篩呈陽性反應或拒絕檢測,且依客觀情狀判斷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外,得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以現行犯或準現行犯逮捕,帶返駐地製作筆錄及採集尿液送驗,後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新竹縣警局長林建隆表示,今年迄今已查獲68件毒駕案件,展現「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交通隊長魏才淋呼籲,毒駕嚴重影響判斷力與反應能力,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警方將持續結合各項勤務加強查緝。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