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糾正高雄市衛生局與警察局,指心衛中心前執秘涉性侵案管理失當
- 衛生局回應將建立三級資訊安全稽核制度
- 警察局表示將精進婦幼案件處理機制
- 監委指精照系統長期存在帳號管理失控及異常查詢監督不足
- 衛福部被要求督導改善相關資訊系統及建立即時警示功能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監察院今(26)日針對高雄市衛生局心衛中心何姓前執行秘書涉誘騙性侵16歲少女案,通過糾正高雄市衛生局與警察局。監委指出,衛生局長期放任何員違法持有「衛生局管理者」高權限帳號,暴露弱勢個資保護與社安系統管理重大漏洞;警察局則未積極偵辦,耗費1個月才完成筆錄,使被害少女再度接觸何員,陷入受害風險。
高雄市衛生局晚間回應,已全面完成精神照護資訊系統帳號盤點及權限檢視,落實「最小必要權限原則」,並將建立三級資訊安全稽核制度:第一層由各單位自主查核,第二層由企劃室及政風單位共同查核,第三層委由外部第三方專業廠商協助檢視。社會局則表示,將每月定期及不定期抽調保護資訊系統使用軌跡,並會同第三方人員監辦。
警察局表示,將以此案作為精進婦幼案件處理機制的重要參考,強化第一線同仁受理應對及重大性侵案件即時處置。
監委王幼玲、葉大華調查發現,精照系統「衛生局管理者」權限每縣市僅限2個帳號,何員權限應屬「衛生局使用者」卻長期為管理者,違反最小權限原則,且系統存在帳號共用、綁定他人信箱、未及時註銷帳號等缺失,衛福部歷次督導亦未發現異常。監委要求衛福部督導改善相關資訊系統,並建立異常查詢即時警示功能。
(新增自由時報、公視新聞、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揭露監察院糾正文中對高雄市社會局的兩項缺失,以及何員早於2015年即有與未成年人不良紀錄等新細節。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社會局去年8月5日接獲檢方通知何妻疑似洩密後,當天進行保護資訊系統清查,但家防中心輪值人員見通報表單相對人姓名與何員同名,誤以為僅是同名同姓而告知何妻,顯示資安管控抽查不足[2]。此外,社會局遲至今年1月2日才對何員裁處60萬元、廢止社工師證書及執業執照[2]。
監委發現,何男2015年擔任社會局特約社工人員期間,即有與未成年人不良紀錄之事實,但衛生局聘用前及任用期間皆未定期查調,未能及早發現[1]。
案發後何建忠否認透過精照系統查詢被害少女個資,與高雄地院刑事裁定內容不符;衛生局自去年8月8日接獲通知後,至今尚未給予何員陳述意見機會,因此仍無法確知何員透過哪個系統查找少女資訊[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