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院糾正北市勞動局處理麥當勞性侵案有4項缺失
- 勞動局僅確認通報,未依兒少最佳利益原則優先處理
- 勞動局未主動橫向聯繫社政及教育機關[1]
- 麥當勞以A女已離職為由,未提供心理輔導等資源
- 涉案主管二度不起訴,高檢署5月發回續查
- 葉大華促勞動部訂統一SOP,法務部檢討性自主罪要件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監察委員葉大華針對麥當勞前主管權勢性侵未成年女工讀生(A女)一案,經調查後於7月22日通過糾正案,今(24)日舉行記者會,正式糾正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指其處理該案有4項缺失。
葉大華指出,A女於2022年8月起在台北市麥當勞分店任職,工作期間疑遭主管利用排班權力性侵,離職後報警並向麥當勞申訴。麥當勞雖認定為權勢性騷擾,但以A女已離職為由,未提供或轉介諮詢、心理輔導等資源。A女最終罹患憂鬱症墜河輕生。該主管經士林地檢署二度不起訴,高檢署於今年5月撤銷處分,發回續查。
葉大華批評,北市勞動局在此案中僅確認麥當勞有無登錄通報系統,未依兒童權利公約(CRC)的兒少最佳利益原則優先處理,也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積極輔導雇主提供資源給被害人,跨局處橫向聯繫不足。具體4項缺失包括:角色定位錯誤,僅做系統登錄檢視;被動等待雇主調查結果;無視被害人年齡,依一般行政流程處理;未橫向聯繫確認保護網是否啟動。
ETtoday新聞雲報導進一步指出,勞動局在通報系統已知悉性侵害情事下,未主動向社政或教育機關橫向聯繫,也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進行責任通報,直至A女輕生、家屬陳情後才知悉,後續才重罰麥當勞100萬元[1]。
葉大華也引述勞動部統計,2024年全國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件中,行為時被害人未滿18歲者有23件(含2件性侵害),2025年增至46件。她建議勞動部應研議地方主管機關收受「警示案件」後的統一標準作業程序,並促請法務部檢討《刑法》妨害性自主罪成立要件,研議是否採納「積極同意模式」以促進司法偵審中尋求多元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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