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眼科名醫邀權威代刀白內障手術
- 為規避每月40台刀限制,冒用6名醫師名義申報
- 18年間詐領健保給付共1134萬餘元
- 兩人犯後否認犯行,遭檢方起訴
- 檢方念及零醫療疏失,求處緩刑或55次4至10月徒刑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知名眼科診所朱姓負責人(57歲),為彰顯醫術及提升診所聲譽,邀約曾任公立醫院同事的王姓眼科權威(66歲)跨區代刀,卻為規避健保署每月40台白內障手術限制,自2006年7月至2024年間,冒用診所內6名醫師名義,向健保署申報55次費用,詐領健保給付共1134萬5422元。
兩人分工明確:朱男負責門診、術前檢查及術後縫合,王男則執行水晶體摘除及人工水晶體置入等核心手術,朱男事後支付王男每台手術7700元報酬。多數病患全程在診所接受治療,誤以為手術由朱男親自完成。遭冒名的醫師出庭指證,在職期間僅負責一般門診,從未執行白內障手術,也未同意以自己名義申報。
檢方調查,朱男利用不實診療電磁紀錄申報,其中以曾姓醫師名義申報370件、詐領760萬6039元最多,其次為張姓醫師164件、337萬1520元[1]。兩人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朱男辯稱是行政人員掛錯號,王男則稱不知情,檢方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起訴。
檢方審酌兩人18年間分工合作執行逾500台刀,無任何病患提告醫療疏失,且無犯罪紀錄,若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求處宣告得緩刑附條件之有期徒刑;若仍否認犯行,則建請法院對兩人各自量處55次4至10月不等有期徒刑。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