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霖園醫院11年來用密醫夜間看診,詐領健保1796萬餘元
- 吳姓院長依4次違反《醫師法》各判11月至2年徒刑
- 院長辯稱醫療秘書僅協助,法官不採信
- 同案其他9名被告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霖園醫院被查出長期聘用未具醫師資格的「醫療秘書」在夜間獨立巡房、看診及開藥,事後再蓋上合格醫師職章向健保署申報費用,11年間詐領健保給付高達1796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吳姓院長知情並默許此行為,依違反《醫師法》4次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各判處11月、1年、1年9月及2年徒刑。
判決指出,吳姓院長自2011年起長期聘用4名無醫師證書人員擔任「醫療秘書」,實際於夜間單獨值班,替住院病患問診、聽診、觸診、開立藥物及撰寫病歷,事後再由合格醫師蓋章,據此向健保署申報病房相關醫療費用。中時電子報報導詐領金額近2000萬元[2]。
吳姓院長在法院審理時全盤否認犯罪,辯稱醫療秘書僅協助醫療工作,夜間病患若有狀況會先打電話向他回報,再依指示處置,重大病情也會親自返回醫院。辯護人則主張健保申報的病房費屬住院病床使用費,與是否違反《醫師法》無直接關聯,不應認定涉及詐領健保。
但法院勘驗證據後認為,多名病患、護理人員及醫療秘書的證詞均指向夜間實際巡房、診療與開藥者皆為未具醫師資格人員,且吳姓院長知情並容許其執行住院醫師業務,還容許以合格醫師職章補蓋病歷再申報費用,足認雙方具有犯意聯絡。
同案其他9名被告,法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與院長間有共同犯罪意思聯絡,均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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