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姓女藥師涉以處方箋換禮券詐領健保費
- 10年間詐領金額高達5622萬餘元
- 刑事二審判1年11月、緩刑5年,仍可上訴[2]
- 民事二審判許女等人須連帶賠償健保署約3947萬元
- 藥局另涉無藥師值班時由無牌員工配藥詐領服務費
藥局詐健保5千萬 二審判賠394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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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詐欺藥局處方箋高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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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許姓女藥師實際經營4家藥局,被控自2008年至2018年間,指示員工向持慢性病處方箋的病患宣導「不拿藥沒關係」,可將藥費點數打7折,換購藥局內陳列商品或直接發給「禮券」,再於系統內虛偽登載已調劑紀錄,向健保署詐領藥費。此外,藥局還在夜間或週末無藥師值班時,由不具資格的員工配藥,或冒用未到班藥師名義上傳電磁紀錄,規避合理調劑量限制,詐取藥事服務費。
刑事部分,高雄地院一審依詐欺罪判許女2年徒刑,考量她年事已高、逾70歲,宣告緩刑5年。檢方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二審微幅改判1年11月,仍給予緩刑5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2]。
民事侵權賠償部分,健保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審高雄地院判許女及涉案藥師、員工須連帶賠償健保署3946萬多元。雙方均上訴,許女抗辯「非藥師調劑」部分確有給藥,且求償已逾2年時效。高雄高分院認定,依合約非藥師調劑健保署不應給付,且健保署於檢調搜索時尚未確知具體損害,提告未逾期,日前駁回雙方上訴,維持一審判賠金額,全案仍可上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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